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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

索引号:sbxswj -/2023-1012001 公文目录:审计整改情况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12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柏县审计局:

贵局于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8日派出审计组,对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您局于2023年10月8日送达的《双柏县审计局关于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双审投报〔2023〕14号)我局已收悉,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我局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征地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征地拆迁工作严格按工程进度稳步推进,该工程属于民生类水利项目,被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为云南省2022 年度“重中之重”项目清单及2023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清单,但该项目为线性工程,管线长、水压大、技术要求高、敏感因素多、施工难度大,管线总长88公里,沿线将穿越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土地林地生态红线占比大,涉及敏感因素较多,报件编制要求高、周期长,获批难度大。目前,工程对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因工程管线需穿越保护区核心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条例》相冲突,不具有可批性,报件被省林草局退回,需重新调整工程技术方案,重新编制管线穿越方案,土地、林地、环评相关报件受生物多样性报告的影响,正在推进之中,未取得上级部门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征收、征用土地林地的,应办理审批手续,由于目前未获得土地、林地合法审批手续,因此本项目还不具备全线征地拆迁条件。

对于已实地丈量确认的土地、林地95.11亩及地面附着物,主要是为下步全线施工打基础,其中包括33.41亩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土地。已取得审批手续的33.41亩土地及该地面上的附着物的补偿款农户已确认并签订了补偿协议,将开展补偿款兑付;其余的61.7亩将在取得合法手续后实施兑付。还未实地丈量的,我局将在取得土地、林地审批手续后,组织人员积极推进征地工作,及时兑付补偿款,推动项目尽快实施,发挥工程效益。

二、关于“未按照合同约定与双柏长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一年一核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1月10日,双柏县水务局与双柏长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后,双柏县水务局先后于2022年3月31日拨付双柏长江项目管理公司500.00万元、4月18日拨付4500.00万元、5月25日拨付2425.00万元、10月14日拨付1000.00万元、10月28日拨付3000.00万元、2023年1月3日拨付2075.00万元,合计拨付金额13500.00万元。根据《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查姆湖治理项目和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及工程建设管理局的通知》([2022]-570),双柏鄂嘉至妥甸工程建设管理局于2023年10月16日挂牌成立,根据《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局会议纪要》第2期,为履行职能职责,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局于2022年12月22日到楚雄红塔银行开设“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局”专户。双柏长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7日向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和建设管理局进行工作交接。在此期间,双柏长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资金均是双柏县水务局拨付的专债资金,企业不存在垫付资金,所以在移交前并不存在资金占用清算(附双柏长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收支明细表)。

三、关于“项目开工准备不到位,合同签订5个月后主体工程未开工”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开工准备工作上,我局已完成施工、监理、质检、审计等招标工作,并已签订合同,办公生活场所已落实,施工用水、用电已完成架设,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因受林地、土地要素制约,只有部分具备条件工作面开工。

四、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少计项目建设成本30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及时进行整改(附整改会计凭证,报表)。

五、关于“施工中标单位未按投标约定引入社会投资方”问题的整改情况

双柏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29日以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将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项目授权给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等工作,并享有该项目资产占有、使用、处置、收益等权利;由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双方初步达成的意向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已于2023年8月4日完成签订(附《补充协议》)。

六、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拉用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项目专债券资金8000万”问题

双柏县审计局于2023年3月对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提出的整改问题后,我局已多次向县领导汇报,包括2023年3月份省级专项债券资金核查时,我局多次与县国投公司、财政局对接归还资金,但因财政资金紧缺一直未能归还。现根据2023年8月4日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双柏鄂嘉到妥甸引调水工程补充协议》,建议下步主体工程开工后直接从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中支付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8000万元。

(二)关于“项目未开工,未能及时形成资产”问题

由于项目开工前期审批手续繁多,如:一是工程林地要素涉及恐龙河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嘉-白竹山风景名胜区,需开展选址唯一性和不可避让性论证及占用风景名胜区影响评价报告、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程序复杂,报批周期较长;二是工程穿越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工程建设占用面积较大,审批权限为省级部门,报批程序复杂、报批难度大;三是管线经过保护区,受“绿孔雀”栖息地等敏感因素影响,工作开展难度较大;所以客观因素影响主体项目工程开工,从而导致未能形成资产。

附件:1.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分部工程开工令(监理〔2003〕分开工001号)

2.项目建设成本30万元会计核算凭证

3.施工单位与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

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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